151签证递交后还能加配偶或孩子吗(2026)?
可以。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Former Resident visa (subclass 151)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你既可以在递交时把家庭成员一并写进申请,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只要签证官还没有对你的申请作出决定,把属于家庭成员(member of the family unit)的配偶或孩子补进来。补人的具体做法,是填妥 Form 1436 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附上关系证明、身份文件等材料,并补交相应的申请费。
不过"能加"和"加了之后会怎样"是两件事:加入的人同样要过健康与品格门槛,而且这一关的结果会牵动整份申请。下面按你最可能遇到的三种变动——结婚、生子、以及加人后如何等待——依次说明。
递交之后,什么时候还能加人?
关键的时间点不是"递交后多久",而是"决定前"。官方页面的表述是:你可以在申请时纳入家庭成员,也可以在签证官作出决定之前的任何时间,把家庭成员加入申请。一旦决定作出,就不存在"补人"这条路径了。
《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规定家庭成员的加入须在主申请决定作出前提出;实际操作时按内政部页面要求完成 Form 1436 并提交关系证明。
这也意味着操作上有个容易被忽略的先后问题:如果决定已经作出,主申请人要再让家人拿到身份,走的是另一条路——先自己成为永久居民,再以永久居民身份担保亲属,而不是在原申请上补名字。
结婚了,怎么把配偶补进申请?
先分清你的配偶属于哪一类,因为要交的材料不一样。官方材料清单中,配偶部分要求提供:
- 身份文件(护照个人信息页等)
- 品格相关文件
- 其他关系说明文件(如适用)
- 关系证明:当前结婚证,或者足以证明在递交前已同居(de facto)至少 12 个月的材料——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联名账单、联名租约或房贷文件、能显示双方同址居住的文件
流程上,用 Form 1436 提出加入,把表格发到你在递交申请时内政部给你的那个邮箱地址,同时附上关系证明与其他支持材料,并支付追加的申请费。
另外,婚姻或同居状态变化本身属于"情况变化"事项。官方页面在"告诉我们情况变化"一节中明确列出:电话、地址、护照变更,婚姻或同居状态变化,孩子出生,以及你想撤回申请——这些都要主动告知。所以"结婚"是两件事同时发生:一是告知状态变化,二是用 1436 把人加进来,别只做了前者。
孩子出生了,新生儿有什么特别处理?
孩子出生同样在上述"情况变化"清单里,内政部另设有"孩子在你递交后出生怎么办"的说明页面,指向的就是新生儿这一特殊情况。
对 18 岁以下受养人,官方材料清单要求:身份文件、你与孩子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以及如适用的品格文件。也就是说,新生儿最核心的一份材料就是出生证明——它同时证明了亲子关系和加入申请的依据。
按《1994年移民条例》与内政部的规定,新生儿同样要用 Form 1436 加入现有申请并提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具体处理以内政部「孩子在你递交后出生」页面为准。
这里有个实际的时间风险值得提前想清楚:主申请人如果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签证官作出决定时你也必须在境内;如果在境外递交,决定时你必须在境外。新生儿的出生地点、以及你们是否在决定前把孩子的信息补齐,会直接影响孩子能不能随这份申请一起获批,而不是等主申请人先获批再说。
加进来的人,要过哪些关?
这一节最容易被低估。官方页面写明:随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满足健康要求(health requirement)和品格要求(character requirement);品格一项,适用于家庭中 16 岁及以上的成员。
还有两点风险,值得特别留意:
- 如果你是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那些不打算来澳大利亚的家庭成员,也可能需要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也就是说,"人不来"不等于"不用审"。
- 《1994年移民条例》第 151.226–151.227B 条体现「一人不过、全体不过」的原则:任一位随行家庭成员未通过公共利益标准或特殊返回标准,主申请人也拿不到签证。副申请人还需满足 PIC 4021 的护照要求;涉及未成年人时,内政部还会考量监护权与儿童最佳利益。
具体怎么交:表格、去向和费用
主申请本身是纸质递交:所有申请人共用一份 Form 47SV Application for special migration to Australia,邮寄至悉尼的指定信箱,不能在线递交、也不能亲自递交。
补加人时:
- 表格:Form 1436 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
- 去向:你递交申请时内政部提供的邮箱地址
- 材料:关系证明,以及身份文件等其他支持材料
- 费用:需支付追加的签证申请费
官方页面说明每位随主申请人一起申请的家庭成员都有相应费用,主申请人的费用金额请以 Visa Pricing Estimator 及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官方页面同时提示,未付正确申请费的申请不会被受理,你也可能需要另行支付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费用,是否需要由内政部通知。
补材料还有一条捷径:如果你已经把纸质申请导入(import)到 ImmiAccount,追加文件可以直接上传;导入需要申请号、出生日期和身份文件号码。
加人之后,审理会怎么变?
官方没有给出这一签证的具体审理时长,只提供签证审理时间指引工具作为参考,并说明该工具只是指引、不针对你的个案。官方列出的会让申请更慢的原因包括:表格填写不正确、没有附上所需文件、需要你补充信息、以及信息核实耗时。
补人也带来一个连带后果:被加入的人被视为申请的一部分,主申请人被拒签时,申请费不予退还。因此每加一个人,都是把这位家庭成员的健康、品格、身份文件一起纳入了整份申请的风险面。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具体是否适用、材料如何准备,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的最新公布为准,或向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确认。
常见问题
递交后加配偶,有没有一个具体截止天数?
没有按天计算的截止期。官方的表述是"在签证官作出决定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加入家庭成员,所以真正的截止点是决定本身,而不是递交后的某个固定期限。
同居伴侣(de facto)能不能作为配偶补进来?
可以,但要证明关系。材料清单要求提供结婚证,或者足以证明递交前已同居至少 12 个月的材料,例如联名银行账户、联名账单、联名租约或房贷、显示同址居住的文件。
孩子在递交后才出生,需要单独递交一份新申请吗?
不需要按"新申请"理解,而是走加入现有申请的路径。内政部设有「孩子在你递交后出生怎么办」的说明页面;《1994年移民条例》第 2.08 条也规定了新生儿的加入路径,实务上仍按该页面要求完成 Form 1436 并提交出生证明。
不打算一起来澳大利亚的家属,也要体检和办无犯罪证明吗?
如果你是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申请,答案可能是"要"。官方页面说明,不打算来澳大利亚的家庭成员也可能需要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因此不能默认"人不来就不用审"。
加人要额外交钱吗?金额是多少?
要。官方说明每位随主申请人一起申请的家庭成员都有相应费用,加入时需用 Form 1436 支付追加的申请费,未付正确费用申请不会被受理。具体金额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如果加人后申请被拒,费用会退吗?
不会。官方页面写明,如果申请被拒签,签证申请费不予退还。拒签通知会说明拒绝理由,以及你是否拥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参考资料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ormer Resident visa (subclass 151) 官方页面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orm 1436 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孩子在你递交后出生怎么办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情况变化后如何告知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健康要求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品格要求
- 澳大利亚内政部 — Form 47SV Application for special migration to Australia
- 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册 — 《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