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签证无犯罪记录怎么开?2026 年要求
在 Child visa(Subclass 101,子女签证)里,年满 16 岁的申请孩子,需要就自满 16 岁起、过去 10 年内停留满 12 个月及以上的每一个国家,提供警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police certificate);其中在澳大利亚居住过的一段,只接受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 AFP)以 Code 33 – Immigration/Citizenship 名义签发的 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普通 disclosure certificate 和各州、领地警方出具的证明都不被接受。以上要求来自澳大利亚内政部 Child visa (Subclass 101) 官方页面,核对时间为截至 2026 年 8 月的官方页面。本文只是对官方要点的梳理,用来帮助理解覆盖范围和时间口径,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个案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专业意见为准。
「停留满 12 个月」指的是哪些国家?
判断单位是国家,不是旅行次数,也不是签证国别。按官方页面的表述,只要孩子在符合的时间窗里,在某一个国家累计停留达到 12 个月或以上,这个国家就要开一份证明——包括中国、澳大利亚,以及任何第三国。
页面原文写的是「spent 12 months or more in the last 10 years」(过去 10 年内在该国停留满 12 个月),并没有写成「连续住满 12 个月」。因此更稳妥的做法是按累计时间算:多次短期往返、分段居住的时间都先在心里加总,达到 12 个月就列入清单,而不是因为某一次没住满一年就跳过。
实际操作时建议这样做自查:
- 拿出孩子现在和过往的护照(出入境记录在旅行证件页无法完整体现时,可结合旧护照、居留许可、学校在读证明、疫苗本等交叉核对)
- 按国家逐行列出每次入境和出境的年月
- 把每个国家的时间加总,挑出满 12 个月的
用孩子的出生日期、护照签发日期或学校假期都替代不了这一步——负责计算的是停留时长本身。
假设某申请人 17 岁,满 16 岁后在中国住了 8 个月,随后去英国读了一年语言学校(12 个月),又回中国住了 4 个月:中国累计 12 个月、英国 12 个月,两个国家都进入清单;其间在新加坡转机停留两周则不算。
10 年回溯期从哪里开始算?
这条规则有两个叠加的锚点,缺一不可:时间范围是「过去 10 年」,起点是「自孩子年满 16 岁之日起」。也就是说,孩子在满 16 岁之前的居住经历本身不触发这份证明义务,即使那段时间内住满过 12 个月;反过来,满 16 岁之后才发生的居住,才要按 10 年的窗口往回看。
由此可以推出几种典型情形:
- 孩子刚满 17 岁:回溯窗口实际上只有约一年,通常远少于 10 年清单
- 孩子已 22 岁:满 16 岁至今已超过 6 年,窗口按 6 年多的实际长度算
- 孩子已 28 岁(例如因残疾而符合年龄例外):此时 10 年窗口完整生效,需要从递交日往前数的 10 年内筛查
换句话说,「10 年」是最长的回溯长度,不是每个申请人都要凑满 10 年。把它理解成「递交前 10 年」与「满 16 岁之后」两个时间段的交集,比单纯记一个数字更不容易出错。
澳大利亚这一段:必须走 Code 33
如果孩子在澳大利亚住满过 12 个月,这一份要专门向澳大利亚联邦警察申请,类别必须是 Code 33 – Immigration/Citizenship。内政部官方页面明确写出,用于普通就业背调的 standard disclosure certificate,以及任何一个州或领地警方出具的证明,都不符合这项要求。
最容易出问题的是「手头已经有一份州警开的无犯罪证明,看起来也是无犯罪记录」这种情况:它在本次申请里等于没交。类别不对通常要在补件阶段重开,而重新申请的内容和签发时间都由出具机关掌握,递交前核一次类别和签发机关更省事。
证明文件什么时候开?有效期只有 12 个月
用于移民目的的警方证明,自签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这带来一个材料顺序上的取舍:太早开,可能等到签证审理进入实质环节时已经过期,被要求重交;太晚开,又可能与递交时间打架。
一个可用的节奏是把节点排清单而不纠结绝对时间:先把「哪些国家要开、每个国家由哪个机构开」这张清单定下来,再回头核每张证明的签发日期,确保在预计的审理期间里它们没有过期。递交后(例如通过 ImmiAccount 补充材料阶段)如果某张证明快过期,官方页面也没有给出替代形式——到期基本意味着要按该国的程序再开一次。
除了警方证明,16 岁以上还要准备什么?
同一段品格材料要求里还有两条规定:
- Form 80(Personal particulars for assessment including character assessment):年满 16 岁的孩子必须填写并随申请提供
- 军役记录:申请中任何人(不限国籍)曾在任何国家的武装部队服役,都必须提供军役记录或退役证明(military service records or discharge papers)
另外,随行的 18 岁以下附属申请人,官方页面在「Dependants under 18 documents」里也列出了「character documents, if applicable」一项,因此照料清单时不要只盯着主申请人。
需要留意的是,品格要求的适用范围可能超出孩子本人。内政部在资格条件里写明,除年满 16 岁的孩子需满足品格要求外,也有可能要求其他家庭成员满足该要求——这就是为什么家长有时会收到针对自己的补充材料通知,而不一定在最初准备清单里。
从法规层面看,《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在 subclass 101 的批签条件中列明了适用的公共利益标准,其中 PIC 4001 对应品行要求;具体条款编号与生效状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常见问题
孩子还没满 16 岁,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按现行官方页面,这项义务针对的是年满 16 岁的孩子,未满 16 岁通常不需要。但如果申请时孩子已经接近 16 岁、审理跨过生日,是否触发需以官方最新公布口径为准。
州警开的无犯罪记录,能不能用在澳洲这一段?
不可以。澳大利亚境内只接受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以 Code 33 – Immigration/Citizenship 名义签发的 National Police Certificate,州或领地警方出具的证明、standard disclosure certificate 都不被接受。
10 年以前住过的国家,还要不要开?
回溯范围是过去 10 年,超出这个窗口的居住经历不在清单内;但这段窗口是和「自满 16 岁起」叠加计算的,起点不是统一的日历年份。因此要按孩子本人的生日往后推,再往前数 10 年。
证明开早了,递交时已经超过 12 个月怎么办?
警方证明自签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过期后官方页面没有给出替代文件。稳妥做法是在补交材料的阶段重新申请出具,而不是用旧件顶替。
Form 80 是所有申请人都要交吗?
不是全部。年满 16 岁的申请孩子必须填写并提交 Form 80;这是与警方证明并列的品格材料,两者不能互相替代。
在国外留学一年,算不算「住满 12 个月」?
留学通常意味着实际居住时间较长,按累计停留口径很可能达到 12 个月并需要开证明;短期夏校或数周的语言营一般达不到这个门槛。判断依据始终是停留总时长,而不是课程名义上的学期数。
家长本人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官方页面写明除孩子外,也有可能要求其他家庭成员满足品格要求,因此收到针对家长的补件通知属于可能情况。是否要求、要求哪个国家,取决于个案,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