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配偶在海外有亲属,还能申请115签证吗
直接回答:通常不能。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Remaining Relative visa (Subclass 115)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只要"你或你的伴侣"有任何近亲属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签证就不会获批。也就是说,即使你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已定居澳大利亚,配偶在海外还有一个兄弟,也会让你失去这类签证的资格。
问题出在"你或你的伴侣"这几个字上。很多人做家庭自查时只数自己这一边,把配偶的亲属当成"别人的家庭",等到审理时才发现审查范围本来就包含两个人。
配偶的亲属为什么会算进我的申请?
因为 115 签证审的不是"你和担保人的关系",而是"你们家在境外是否还有人"。
官方页面的资格条件写得很直接:如果你或你的伴侣有近亲属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我们不会批准这个签证。这一条背后是《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 中法规 1.15 对"最后亲属"(remaining relative) 的定义,以及法规 1.12 对"家庭成员"的定义——配偶或事实伴侣属于家庭成员,其近亲属随之进入审查范围。
所以实务中常见的情形不是"申请人自己有海外亲属",而是"申请人自己这边干净、配偶那边还有人",后者正是办案指引列出的高频拒签情形之一。按本文依据的法规与办案指引口径,具体适用仍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近亲属"到底包括哪些人?
按法规 1.15 及相关办案口径,近亲属至少包括:
- 父母与继父母
- 兄弟姐妹与继兄弟姐妹
- 配偶或事实伴侣本人相关的上述关系
其中全血缘、半血缘、继亲关系都会被计入。换句话说,同父异母的兄弟、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兄弟姐妹,不会因为"不是全血缘"就被排除。办案指引反复强调的一点是:审查要求的是全球范围内的完整清单,而不是"关系密切的几个人"。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类别亲属是否被纳入,取决于法规条文的具体表述,最终以法规文本与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什么样的居住状态会"拖后腿"?
有两种,都不只看出境与否:
- 近亲属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人在第三国或原籍国,是最典型的不符情形。
- 近亲属人在澳大利亚境内,但持临时签证,或属于非法居留,且不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eligible New Zealand citizen)。官方页面明确把过桥签证 (bridging visa) 列入临时签证。
第二种最容易被忽略。配偶的兄弟如果持学生签证或过桥签证住在澳大利亚,看起来"已经在澳洲了",但只要他不是永久居民、公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就仍然算不合规。
假设这样一对夫妻:判断顺序是怎样的?
以下为假设情景,仅用于说明规则,不对应任何真实个案。
假设某申请人本人的父母与兄弟姐妹均已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本人判断自己符合"最后亲属"条件;但其配偶在海外还有一个亲兄弟。
- 第一步看配偶一方:该兄弟属于配偶的近亲属,且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境外 → 触发"你或你的伴侣有近亲属通常居住在境外"这一条 → 按官方页面条件,不会获批。
- 换个假设:配偶的这个兄弟后来拿到学生签证,人在澳大利亚境内读书 → 属于在澳大利亚持临时签证 → 同样触发不符条件。
- 再换个假设:配偶的兄弟已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并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 → 不再是"境外的近亲属",也不落在临时签证或非法居留的情形里 → 这一条不再拖后腿。
同样的三段判断,对你自己一边的亲属也要各走一遍。顺序是:先定人(谁算近亲属),再定地(通常居住在哪),最后定身份(是永久居民/公民/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还是临时签证或非法居留)。
漏报或隐瞒亲属会怎么样?
隐瞒不会让问题消失,只会多出一个问题。
《1994年移民条例》中的公共利益标准 PIC 4020 针对"无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作出要求;未按《移民法》相关条款通知家庭构成变化(如结婚、生育、亲属去世),也可能影响审理。办案指引还提到,签证官在倾向拒签前通常会发出自然公正信函,给申请人补充说明的机会,回应期一般为 14–28 天,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另外,115 签证要求持续满足资格:从申请到作出决定期间,"最后亲属"的身份不能发生变化。
除了"近亲属",115 还有哪些硬性条件?
近亲属这一关最难,但不是唯一一关。官方页面列出的条件还包括:
- 担保:须由符合条件的父母、继父母、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或上述人员的配偶担保,且担保须获批。按法规定,若担保人或其配偶此前已成功担保过 104、115、806 或 835 类签证,通常不能再作为担保人。
- 递交与审批地点:申请时与作出决定时,主申请人均须在澳大利亚境外。
- 经济担保 (Assurance of Support):由社会服务部相关安排处理,覆盖你及随行家庭成员。
- 健康与品行要求:你及随行家庭成员须满足,非随行家庭成员也可能被要求满足。
- 其他:偿还所欠澳大利亚政府款项、签证取消或申请被拒的历史、18 岁及以上须签署澳大利亚价值观声明 (Australian Values Statement)、未成年申请人须符合儿童最佳利益。
获批后,签证通常赋予五年内的往返旅行权限,并会设定首次入境的指定日期,个案还可能附加特定签证条件。
本文按一般情形整理公开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个案的事实认定、条款适用与政策口径,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最新公布及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我自己的亲属都在澳大利亚,还需要查配偶那一方吗?
需要。官方页面的表述是"你或你的伴侣"有近亲属通常居住在境外,就不会批准。配偶或事实伴侣的近亲属同样在审查范围内,这一条与个人关系好坏无关。
配偶的亲属和我们来往很少,也算近亲属吗?
算。法规 1.15 的认定看的是亲属关系本身与通常居住地,不看联系频率或感情亲疏。全血缘、半血缘、继亲关系都会被计入,长期不来往不构成排除理由。
配偶的兄弟持学生签证住在澳大利亚,会影响申请吗?
会。官方页面把在澳大利亚境内持临时签证(包括过桥签证)或非法居留、且不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近亲属,列为同样不予批准的情形。只有永久居民、公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才不触发这一条。
递交申请后,配偶家里有人移居第三国怎么办?
需要主动评估并及时说明。115 签证要求从申请到决定期间持续满足"最后亲属"条件,家庭构成变化可能改变资格;未按要求通知变化,还可能引来额外的合规问题。
115 签证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或等结果吗?
不可以。官方页面要求主申请人在申请时和决定作出时都在澳大利亚境外。境内家庭团聚类签证属另一套规则,不在本文依据范围内。
担保人以前成功担保过 115 签证,还能再担保吗?
按本文依据的法规口径,担保人或其配偶若曾成功担保过 104、115、806 或 835 类签证,通常受担保次数限制,不能再作为担保人。具体适用以法规文本和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