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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转学佣金禁令后,升学还要不要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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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主课再申请下一门课,不受 2026 年澳洲境内转学佣金禁令影响。这是澳大利亚教育部「Changes to the legislative framework for overseas students」页面给出的边界:该页面说明,《2018 年海外学生教育与培训提供者国家规范》(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 for Provider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o Overseas Students 2018)在 2026 年 1 月修订,新增了与境内转学(onshore transfer)有关的教育中介佣金禁令;由于禁令只针对转学,它不影响学生在完成主课(principal course)后继续深造,也不影响学生按签证获批的打包课程(package of courses)逐门推进。截至 2026 年 9 月,官方页面仍是这一口径。

这条禁令到底禁的是什么?

官方给出的界定是:招已经在另一家注册提供者(registered provider)开始就读的海外学生。也就是说,判断的核心不是「有没有付钱」,而是「学生是不是已经在澳洲境内某家院校开课之后,又被招去另一家院校」。

官方同时说明了立法意图:消除不良教育中介推动不必要转学的动机,这类转学未必符合学生自身的利益。

与这条禁令配套的是《2025 年教育立法修正案(诚信及其他措施)法案》(Education Legislation Amendment (Integrity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25)带来的一组改动:

澳大利亚教育部的 Education Agents 页面介绍,自 2012 年起,PRISMS 已允许院校记录国际教育中介参与招生的情况,部门也据此面向院校开发中介表现报告。

那「升学」为什么不算转学?

因为两者在条款里的位置不同。转学指的是「已在某家注册院校开课,再被招去另一家」;升学指的是完成主课后继续读下一门课,或者按签证原本就批准的打包课程往前走。官方页面明确写了:禁令只适用于转学,因此不会波及这两类继续学习。

你的情形 是否属于禁令说的「转学」 禁令是否适用
已在 A 校开课,中途改去 B 校 适用,除非 2026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已获 B 校录取
读完主课,再申请下一门课程 不适用
按签证获批的打包课程逐门推进 不适用

2026 年 3 月 31 日这条豁免线怎么用?

官方页面的表述是:如果相关学生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已被相关提供者录取(accepted for enrolment),禁令不适用。

这里要看的是「获录取」这个动作发生的时间点。官方给出的是这一条时间线,没有按开学时间、签约时间等其他节点再作区分;个人情形如何对应,仍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学生自己怎么判断属于哪一类?

可以用三个假设情景对一下位置:

需要留意的是,被禁止的是与境内转学相关的教育中介佣金支付,落点在院校与中介之间的这层关系;学生自行购买服务的价格与方式,不在这一条款的处理范围内。以上按条款范围梳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安排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禁令之外,院校与中介的关系还有什么变化?

「fit and proper provider」(合适且适当提供者)的审查口径也改了。ESOS 主管机构在判断一家提供者是否适合注册在 CRICOS(海外学生院校与课程联邦登记册)上时,现在必须考虑两项:教育提供者与教育中介之间的持股与控制关系;提供者或其关联人是否正因特定罪行(specified offence)被调查。

此外,《2019 年 ESOS 条例》(ESOS Regulations 2019)在 2025 年修订,要求院校更扎实地评估海外学生的英语水平,并保存考试成绩、成绩单唯一标识号或学生唯一标识号等记录;同时按新术语做了对齐,并新增了「recruitment activity」(招生活动)的定义,以明确院校需要提交和保存哪些教育中介相关信息。

背景上还有一项:因应职业教育与培训(VET)领域出现的诚信问题,助理部长已依据《2000 年 ESOS 法案》暂停向 ASQA 提交新的 CRICOS 注册与课程申请,暂停期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至 2027 年 5 月 19 日。这直接影响的是院校端的供给,不是学生端的升学判断。

常见问题

完成主课后继续读书,禁令还管吗?

不管。官方页面写明,禁令只适用于转学,因此不会影响学生在完成主课后继续深造。也就是说,读完一门课再申请下一门课,属于禁令之外的情形。

什么叫「境内转学」,和换课程是一回事吗?

官方的界定是:招已经在另一家注册提供者开始就读的海外学生。判断的重点是「换了提供者」并且学生已经在这之前开了课,而不是课程名称是否变化。

3 月 31 日之前拿到录取,是不是就一直不受禁令影响?

官方的表述是:相关学生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已被相关提供者录取的,禁令不适用。官方给出的是这一个时间点,个人情形如何对应,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禁令是禁止中介向我收钱吗?

条款禁止的是与境内转学相关的教育中介佣金支付,落点在院校与中介之间。学生另行购买服务的价格与方式,不在该条款的处理范围内。

按打包课程读下去,中间要不要重新判断一次?

按官方表述,学生在签证获批的打包课程内推进,不受这条禁令影响。仍属于同一打包路径的,不需要因为禁令重新评估这一段。

禁令之后,院校和中介之间还有哪些新约束?

一是「合适且适当提供者」审查要考虑双方的持股与控制关系,以及是否因特定罪行被调查;二是新增教育中介佣金定义并收集佣金信息,同时提高中介信息对院校的透明度。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