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B 什么时候失效?2026 年 35 天与 28 天规则详解
过桥签证 B(Bridging visa B,BVB,Subclass 020)没有一张写着固定到期日的日历,它的失效由「结果事件」触发:2016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后获批的 BVB,遇到拒签、行政上诉审裁处(AAT)决定、申请被认定无效、本人撤签时,签证在该事件后 35 个日历日失效;遇到司法审查机构维持拒签决定、或本人撤回司法审查申请时,则是 28 个日历日。2016 年 11 月 19 日之前获批的 BVB,官方页面列出的全部情形统一按 28 天计算。以上规则取自澳大利亚内政部 Bridging visa B (Subclass 020)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信息为准。
为什么同一张 BVB,有人 35 天、有人 28 天?
差别不在签证类别,而在两个变量:你的 BVB 是哪一天获批的,以及触发失效的是哪一类事件。
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把规则按 2016 年 11 月 19 日划成两段。这个日期是获批日,不是申请日,也不是你收到拒签信的日子。因此拿到拒签通知后,第一步不是数日子,而是先确认手上这张 BVB 的获批日期落在分界线的哪一侧。
先确认:我的 BVB 是哪一天获批的
官方页面把失效规则分成两组:
- BVB 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后获批:适用「35 天 + 28 天」的两档规则。
- BVB 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之前获批:适用统一的 28 天规则,适用事件清单也更长。
获批日期可以在签证批准信(grant letter)上看到,也可以在签证在线核验系统 VEVO(Visa Entitlement Verification Online)里查到签证详情。分界线两侧的规则差异不小,值得先花一分钟确认清楚。
2016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后获批:哪些情形给 35 天?
如果你的 BVB 属于这一批,以下三类事件之后,签证在 35 个日历日后失效:
- 内政部作出拒签决定,或 AAT 就你所关联的实质性签证申请作出决定;
- 你的实质性签证申请,或向 AAT 提出的复审申请,被认定无效(invalid);
- 你撤回实质性签证申请,或撤回向 AAT 提出的复审申请。
这里说的「35 个日历日」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包含周末和公共假日。多数读者的处境是第一种:实质性签证被拒,BVB 随即进入 35 天倒计时。
同样是这批人:哪两种情形只有 28 天?
同一批 BVB,遇到下面两类事件,停留期缩短为 28 个日历日:
- 司法审查机构(法院)维持了拒签你实质性签证申请的决定;
- 你撤回相关的司法审查申请。
也就是说,走到司法审查这一步时,缓冲期比行政复审阶段更短。还有一点容易被忽略:官方页面说明,如果复审机构维持了拒签决定、而你要申请司法审查,必须另行申请新的过桥签证才能在司法审查期间保持合法身份;已经申请司法审查的人,只能通过网页表单(webform)申请过桥签证。
2016 年 11 月 19 日之前获批:一律 28 天
这一批 BVB 采用统一口径:下列任一事件发生之日起 28 天后失效。
- 内政部通知你的实质性签证申请无效(not valid);
- 内政部通知你的实质性签证申请被拒;
- 你撤回实质性签证申请;
- 复审机构通知维持了拒签决定;
- 复审机构通知它对该复审申请没有管辖权(no jurisdiction);
- 你向复审机构或司法审查机构撤回复审或司法审查申请;
- 司法审查机构维持拒签决定。
对比可见,早期批次的规则把「申请无效通知」和「无管辖权通知」也写进了清单,而后期批次把这两类事件分别归入了 35 天与一般失效事件。
35 天与 28 天对照表
| 触发事件 | 2016-11-19 或之后获批 | 2016-11-19 之前获批 |
|---|---|---|
| 内政部拒签决定 | 35 个日历日 | 28 天 |
| AAT 就关联实质性签证作出决定 / 复审机构维持拒签 | 35 个日历日 | 28 天 |
| 申请(或复审申请)被认定无效 | 35 个日历日 | 28 天 |
| 撤回实质性签证申请或 AAT 复审申请 | 35 个日历日 | 28 天 |
| 复审机构通知无管辖权 | 属于失效事件,官方页面未在该组清单中单列天数,以 VEVO 显示为准 | 28 天 |
| 司法审查机构维持拒签 | 28 个日历日 | 28 天 |
| 撤回司法审查申请 | 28 个日历日 | 28 天 |
拒签、撤签、复审之外:还有哪些事件让 BVB 终止?
除了上面计时的事件,官方页面还列出了一组会决定 BVB 何时失效的结果:
- 你的实质性签证申请被拒;
- 你的行政复审或司法审查有了决定;
- 你撤回实质性签证申请、复审申请或司法审查申请;
- 复审机构告知你它对该复审申请没有管辖权;
- 内政部批准了这张 BVB 所关联的实质性签证;
- 内政部取消了你的 BVB,或取消了你在获批 BVB 时持有的那张实质性签证。
其中「获批关联的实质性签证」和「签证被取消」这两类,属于签证状态直接改变,不进入 35 天或 28 天的倒计时。
假设情景:拒签信到手后怎么数这 35 天
假设某申请人持有一张 2016 年 11 月 19 日之后获批的 BVB,其实质性签证申请被内政部拒签。按官方页面规则,他的 BVB 自拒签决定之日起 35 个日历日后失效,他需要在这段时间内安排离境或递交新的签证申请。若他随后向 AAT 申请复审并被维持拒签,35 天从该决定起重新计一次;若再进入司法审查并被法院维持拒签,则只有 28 个日历日。
需要提醒的是,这只是按官方页面规则推演的假设,用来说明计时逻辑;本文整理的是一般规则,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情况的意见,是否离境、何时递交新申请这类决定,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人在境外时 BVB 到期会怎样?
BVB 的核心功能是旅行便利(travel facility)。官方页面说明,签证获批时会告知旅行期的截止日期;旅行期结束或剩余时间不足以覆盖行程时,需要在离境前重新申请并获批新的 BVB。
关键风险在这一条:如果你在澳大利亚境外时,BVB 上指定的旅行期结束,签证即失效,不能凭已失效的 BVB 返回澳大利亚。 因此出行前核对旅行期,比核对停留期更容易被忽视,也更难补救。
到期之后还能延期吗?
官方页面的表述很明确:不能通过延长这张签证来延长停留。想继续留在澳大利亚,只能申请新的签证。内政部另设有「签证即将到期」的签证选项页面供查询。
另外两条实务要点也值得记住:BVB 不能申请变更签证条件,想变更条件须申请过桥签证 A(BVA);若持有的是不允许工作的 BVB,申请 BVA 时必须证明存在经济困难(financial hardship);同时,等待公民申请(citizenship)决定期间不能使用过桥签证。
怎么核对自己还剩多少天?
官方页面给出的做法是在结果通知发出后,通过 VEVO 查看确切的可停留期限。VEVO 里可以同时看到签证状态、有效期和签证条件;签证条件也可以在批准信中找到。
计时规则的另一个细节是:BVB 在获批时未必立即生效。如果你获批时仍持有实质性签证,BVB 要等该实质性签证失效后才生效,届时适用的是 BVB 的条件;在实质性签证仍然有效期间,你仍需遵守那张签证的条件。
常见问题
拒签后 35 天从哪一天开始算?
按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的表述,35 个日历日从内政部作出拒签决定(或 AAT 作出决定)之日起算,而不是从你拆信或读到邮件的那天起算。具体截止日期以 VEVO 显示的为准,因为通知送达与决定作出之间可能存在时间差。
AAT 维持拒签决定后,我还能待多久?
如果 BVB 是 2016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后获批的,AAT 就关联实质性签证申请作出决定后,BVB 在 35 个日历日后失效。如果是 2016 年 11 月 19 日之前获批的,则为 28 天。
我打算申请司法审查,BVB 会在什么时候失效?
官方页面规定,司法审查机构维持拒签决定的,BVB 在 28 个日历日后失效;本人撤回司法审查申请的,同样是 28 个日历日。此外,若复审机构维持拒签后你要走司法审查,需要另行申请新的过桥签证,且只能通过网页表单申请。
人在境外时 BVB 的旅行期到期了怎么办?
官方页面明确:如果你在澳大利亚境外时 BVB 指定的旅行期结束,签证即失效,不能凭已失效的 BVB 返回澳大利亚。官方页面未给出境外失效后的补救办法;其明确要求是:若旅行期已结束而仍需再次出境,应在离境前重新申请并获批新的 BVB,且 BVB 须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和获批。
BVB 快到期了,可以申请延长吗?
不能。官方页面写明,不能通过延长 BVB 来延长停留,希望继续留在澳大利亚必须申请新的签证。BVB 也不能变更签证条件;需要工作许可的,要考虑申请 BVA。
我的实质性签证批下来了,BVB 还在吗?
获批关联的实质性签证属于让 BVB 失效的结果事件之一。同样地,内政部取消你的 BVB,或取消你获批 BVB 时持有的那张实质性签证,也会让 BVB 终止。
为什么要区分 2016 年 11 月 19 日前后?
因为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按这个获批日期把停止规则分成两套:之后获批的适用 35 天与 28 天两档,之前获批的统一 28 天且适用事件清单更长。判断依据是 BVB 的获批日期,可在批准信或 VEVO 中查到。